1、保安員通過對人群的疏導和控制,維護特定地點、場所、部位治安秩序,保護重點目標和大型活動安全。
2,通過執勤,震攝不法分子,使其打消滋擾重點目標和有關活動的企圖。
3、通過執勤,查驗證件及隨身攜帶物品,疏導人群,維護現場秩序。
4、通過執勤,對場內重點部位和目標進行警戒,保衛重點部位和目標安全。
5、通過執勤,對正在發生的滋擾,沖擊行為,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制止,將不法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6、檢查、發現、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。防止火災、爆炸及擠死、踩傷等事故或打砸搶、盜竊等不法侵害。
7、對已經發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事故,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,并保護現場。